1.招标条件
逢简村碧梧基耕涌建挡土墙工程 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股份合作经济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标人指定地方)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逢简村碧梧基耕涌建挡土墙工程,对村内道路拆除修复翻新,新建挡土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定额工期:4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 444253.2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注: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内的信用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09月至2025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 03 月3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线上获取报名表进行登记并购买文件,填好投标报名表(需要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并附上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2878449853@qq.com,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二维码扫码支付,售后不退)注:二维码在报名时可咨询招标代理索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上述途径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5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三楼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文件。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2738118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华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6号厂区八号楼二层东侧之三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0757-82304162
电子邮件:28784498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