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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岐车间电房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 2025-06-20 15:43:44 点击: 170


1.招标条件

黄岐车间电房增容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岐车间,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鄱阳路249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黄岐车间电房增容拆除部分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原有电缆;改造低压柜;新建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铺设新电缆;根据电气设备及电缆安装需求,对电房进行土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5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05 日历天,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包括以下阶段:

(1)设计工期: 15个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施工配合服务: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施工工期: 90个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岐车间电房增容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报建(含施工报建、向供电部门报批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最终实施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93,593.71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1,775.00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 100.00%

(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2,301,818.71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 100.00%

2.5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固定费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如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6.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广东省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6.1.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1.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1.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4.6.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6.2.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6.2.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3.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广东省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3.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4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4.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佛山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 6 月 23 日至2025年 6 月 27 日前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409770901@qq.com)进行报名。

5.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付款凭证(提交了1-3要求的资料后将会获取收款码)。

注:1、报名资料盖章后(装订后加盖骑缝章),投标当日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邮件主题格式:“购买(项目名称简写)招标文件资料”;

3、温馨提示:为确保投标人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5.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已缴纳报名费后,通过投标人报名的邮箱发送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图纸及清单等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保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鄱阳路249号11号楼3楼西式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鄱阳路249号11号楼3楼西式会议室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佛山华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岐车间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华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鄱阳路249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6号厂区八号楼二层东侧之三

邮编:528248

邮编:528000

联系人:苏先生、伍先生、陆先生

联系人:杜工

电话:020-81157709

电话:13827797623

传真:/

传真:1382779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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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409770901@qq.com


2025年 6月20日